中國證券監管委員會上週五晚間公布了法規草案,要求尋求海外上市的公司提交規定文件,以確保它們會遵守中國的法規。
該法規草案隱含的意義為中國公司仍可透過可變權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進行海外上市,只要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而非完全禁止,該法規的確立也消除了投資者的不確定性。
除此之外,該法規草案的發布表明,不同監管機構之間的主要溝通障礙已經消除,情況也將逐漸明朗,即使許多中國公司仍然尋求回到香港上市,但至少短期內並不會看到中概股完全消失在美國股市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