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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汽車表示,根據環境保護署提出的車輛排放規定以及其他州和聯邦法規,它可能面臨符合挑戰,特別是在電動車要求方面。這家美國最大的汽車製造商在提交給環保署的意見中表示,有六項州和聯邦法規「在大約2030年時段內的至少一打的車輛平均集中,可能要求每家汽車製造商達到超過50%的電動車。」通用汽車表示,它「擔心不清楚或機構之間缺乏協調可能會阻礙汽車製造商能夠在每個年度都符合這些法規範程序的能力,即使同時達到環保署的整體電動車目標。」通用汽車表示,他們對於到2030年達到50%電動車的過渡以及到2035年達到100%的目標感到有信心,但他們不確定能否在每個適用的平均集中的每個型號年度達到如此精確的電動車份額。環保署在今年四月份表示,提出的2027年至2032年的標準將與2026年要求相比減排56%,或平均每年減排13%。環保署估計到2030年,新車中的電動車比例將達到60%,到2032年將達到67%。上週,代表包括通用汽車在內的重要汽車製造商的一個團體表示,環保署的提案「既不合理也不能實現」,並建議「在2030年要求40%至50%的電動車(包括插電式電動車和燃料電池車),並持續增加至2032年」。通用汽車表示,他們支持總統喬·拜登於2021年8月發布的行政命令中提出的「2030年新車50%為電動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的原始目標。他們表示,這些目標「展示了通向2035年全部電動車的合適道路…這些目標還考慮到了供應鏈、製造、基礎設施和消費者市場的巨大不確定性。」拜登政府在今年六月披露,通用汽車在2016年和2017年的汽車平均燃油效率(CAFE)要求中未能達到,支付了1.282億美元的罰款。
